开办石材场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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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石材场手续,咨询:您好!为了服务家乡高速公路建设,大量向高速公路工程提供石料,决定成立一家个体工商户,组建一家规模较大的采石场,在采石场选址的地方,需要新修简易公路、混石土堆放区、采石作业区、碎石堆放区、办公场地等需要占用农用坡耕地和水田合计超过50亩以上耕地面积数量。 需要向您请教的问题是:占用如此规模的农用耕地需要办理农用土地转用审批手续吗?如需要审批,属于哪级人民政府审批?如果没有办理土地转用审批手续,先行通过向当地村民直接签订《租地合同》,以租代征使用耕地进行采石生产,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 另外,采石场生产的石料是提供给国家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有特殊政策照顾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吗?是否不需要向国家交纳耕地占用税费和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请您解惑。 回复:你好!1、采石场属于建设用地,占用耕地需要办理农用地和土地征收手续。2、《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由国务院批准,其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3、对于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定,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破坏种植条件的,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盐渍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采石场生产的石料虽是提供给国家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使用,在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过程中。

开办石材场手续,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昌九高速公路改扩建通远试验段项目石料场选址协调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3月8日 昌九高速公路改扩建通远试验段项目石料场 选址协调会议纪要 2013年3月8日上午,县政府副县长虞莉清在县国土局会议室主持召开昌九高速公路改扩建通远试验段项目石料场选址协调会。县政府副县长李文新出席会议,县公安局李万木、县工信委张国华、县物资邓居勇、县安监局余章金、县国土局饶淑梅、县建设规划局李勇、县环保局曹盼、马回岭镇熊枝东、中铁十三局集团工程有限胡勇等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对昌九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石料场选址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会议认为,昌九高速公路通远试验段改扩建工程是全省2012年计划新开工高速公路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该项目的实施不仅有利于优化和完善高速公路路布局,而且对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促进作用。会议指出,要本着支持省工程建设的原则,按照省办的要求进行选址,现将会议确定的有关事项纪要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石料场选址在马回岭镇杨柳村六组金家凹; 二、金家凹采石料场仅为昌九高速改扩建通远试验段服务,其矿石不得对外销售,马回岭镇负责做好相关监督协调工作; 三、项目方需作出书面承诺,待该改扩建工程结束后立即停止生产并做好封闭采石场的相关工作; 四、县国土、环保、安监、林业、公安等部门要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积极支。

开办石材场手续,记者发现,苏州街两旁有10多家石材店,形成了一个小型的石材市场。因时值家装旺季,店里的伙计忙得不亦乐乎,机器上的锯片正在飞快地转动,发出刺耳声。为保护锯片,也避免让灰尘入眼,切割石材时,伙计不停地往锯片上淋水,从而导致店内满地都是米汤似的白色污水。有的老板为方便工作,将这些含有石材粉末的污水直接排到室外。 一名当地居民说,切割石材发出的噪音不仅刺耳,而且让人很揪心,一些心脏不好的市民都不敢从石材店门口经过,只好绕道从附近的国道上通过。 店主不知要过环保关 记者走访多家石材店询问发现,这些石材店除了有关部门向他们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等证照外,均未在环保部门办过任何手续。在一家石材店里,记者询问一名李姓店主,是否获得环保部门的批准?面对询问,对方竟感觉莫名其妙,当即反问记者这关环保部门什么事!随后,该店主向记者介绍,因为每天都要切割石材,他一个月要用100多吨自来水。他透露,部分店主将污水排入了附近的五丰河。 环保局将依法查处 对此,该市开发区环保局执法大队的负责人表示,苏州街两旁的石材市场多年前已形成,当时苏州街两旁没有形成居民区,且部分房屋是当地拆迁户所有,一些业主也是失业人员,所以当时很少有人来投诉。 随着近年来城市扩建和一些楼盘的大量开发,很多居民购买了苏州街两旁的房产。为不影响环境和居民晚上休息,环保部门要求所有业主杜绝污水外排,实行白天8小时作业制。如果存在晚。

开办石材场手续,无证石材厂倒闭,老板欠下25名员工十多万的工资走佬。法院的执行法官地毯式走访多个镇街的石材市场,终于找到了他们的踪迹,并“施计”让他们乖乖还钱,一宗长达十个月的执行“骨头案”正式执结。 石材厂倒闭 欠薪15万元 和某武、江某、陈某学三人于2007年3月起合伙开办了新某团大理石厂,并聘请了雷某榜等25人作为员工进行劳动。 今年5月份,三个合伙人因经营问题产生纠纷,导致新某团大理石厂经营困难停产,雷某榜等25人也随之停工,双方解除了劳动合同关系。但大理石厂未有向雷某榜等25人支付2012年2月5月期间的工资共计154958.6元。雷某榜等25人随之向劳动部门进行劳动仲裁申诉。劳动仲裁裁决新某团大理石厂向雷某榜等25人支付工资,三个合伙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在仲裁裁决生效后,雷某榜等25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顺德法院北滘法庭于2012年11月受理该宗后,经查发现新某团大理石厂没有进行工商登记,而该厂已实际停产,只剩下一批难以变现的石材材料,法庭一方面依法对石材进行查封并进入评估阶段,另一方面对三个合伙人进行查找。执行过程中,评估查勘现场后向法庭提供了石材材料的价值难以评估的结论,而三个合伙人在工厂停产后离开,且三人均非顺德籍人士,难以查找,案件的执行因此进入停顿,成为名符其实的“骨头案”。 虽然执行进入停顿阶段,但法庭并未放弃对本案的执行。法庭经研究后认为,本案的突破口只能从三个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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