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地承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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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地承包协议,签30年合同承包鼎湖三星岗一块山地,租期未到,山地被转租他人,六旬老汉叶富仁多方走访未果,被迫拿起法律武器,一纸诉状将肇庆市鼎湖区桂城街道办事处山田社区居委会告上法庭。 日前,肇庆市鼎湖区法院开庭审理了叶富仁与山田居委会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 叶富仁:这是土匪行为 “未经协商把果园擅自转租给他人,这简直是土匪行为。”在鼎湖区法院门口,年近6旬的老汉叶富仁拿着一份泛黄的山地承包合同激动地说。 1985年2月18日,山田居委会将三星岗山地发包给叶富仁并签订了一份合同,租期30年,到2018年12月31日合同期满,每年租金100元,其中前三年为抛荒期,免租金。 “当时是荒地,没人要的,我辛辛苦苦去开荒、种果。”黑黑瘦瘦的叶富仁说,“等到山地种了果树,有点收成的时候,果场里的果树、房屋却给别人霸占了。” 签完合同,叶富仁在山地上栽种了砂糖桔、荔枝、龙眼、黄皮、沙田柚、番石榴等600多棵果树,建了一间80平方米的砖瓦房。叶富仁说,这个总值约3万多元的果园,一直到2007年被铁枝围起前,他都有在打理,后来果园被围,叶富仁只好回高要老家以卖炭为生。 山田居委会:自动弃耕 1998年,居委会与苏某签订13年合同,将山地转包给苏某,承包金每年1500元,后来山地经过数次转手,2005年被陈某承包今,陈某跟居委会签订的合同是38年,分7次交租,租金总额为154600元,是叶富仁1985年签合同时的。

山地承包协议,此合同承包范围内,有我家两百多亩将近30年树龄的杉林和林地(土地是当年生产队分下个人个户耕种管理的,杉林是生产队分下个人个户后我们家种植的),还有我家35亩3 6年树龄的果园(果园土地是村里人外出,荒废了20几年的荒山荒地,当年我们是开荒种植,没有合同也没有地租的)。现在外出的人未与我们家人协商的情况下,他们与乙方签订好此合同,要将我们村所有林地(包括我们家的两百多亩将近30年树龄的杉林和林地、还有我家35亩3 6年树龄的果园)承包给乙方,我们家人不同意签字,咄咄逼人,现在我将此合同放到空间,希望帮忙看看,到底我们不同意签字是对是错,打起官司我们家的胜数有几成?http://user.qzone.qq.com/1066714299/infocenter#!app=2&via=QZ.HashRefresh&pos=1358303798 发布者:1066714299 2013 01 16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山地承包协议,[]甲方:厦门X乙方:厦门Y鉴于,甲、乙双方共同确认:1、甲方与发包方签署了《厦门市山地承包》(下称 山地承包合同 ),并已经依法取得厦门 的林权及相关权益;2、乙方有意完全受让甲方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用于经营国家法律准许的茶叶生产基地,。本着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的概括事宜,甲、乙双方根据《土地承包经营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一、转让标的即甲方基于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权及全部相关权益,具体包括:1、甲方承包厦门 所取得的全部林权,承包期限 ;2、甲方承包上述山林地所取得的地上物所有权,地上物包括但不限于 等;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于电设施、道设施、固定设备、土地肥力投入等。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乙方充分认可甲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大量前期投入,并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转让价款:1、乙方地上物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款 万元人民币,并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内付清;2、林权转让款分期支付,具体支付安排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每年每亩 元支付,并于每年 月 日前按年支付,《》()。三、上述山林地的用途1、于用作茶叶生产基地项目。2、乙方有权以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上述山林地,有关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应予以必要之协助。3、乙方上述山林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盈亏与甲方无关。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山地承包协议,(以下简称乙方)为了高标准建设现代农业科技园,更好地指导、辐射现代农业生产。甲、乙双方山地承包经营权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同意将本村小组的承包给乙方建设现代农业科技园,山地面积 亩,具体坐落位置:东 ,西 ,南 ,北 (详见附)。二、乙方承包该山地后,乙方自主经营,自筹资金,乙方有权在承包的山地上进行必要的生产、生活设施建设,该山地在签定协议前所有的债权债务归甲方负责处理。三、合同到期后,若乙方仍要经营此山地,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给乙方经营,若乙方不想再经营此山地,该山地上所有作物和水利设施由甲方全权处理,其它设施归乙方处理。四、山地承包经营权期限为40年,即自二00八年 月 日二0四八年 月 日止。山地承包费每年付一次。个十年山地承包经营费每亩每年45元,个十年山地承包经营费在个十年基础上增加20%,以后每10年均在前十年基础上增加20%,以此类推。乙方承包山地后,按照实际受让面积计算,签订协议后一个月内付年的费用。以后每年12月31日前付后一年的费用。五、现代农业科技园需要用普通农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要优先给甲方村民做。六、乙方的禁约,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甲方不得干扰。七、在承包经营期间,如果国家搞建设征地时,土地补偿金归甲方所有,其它补偿金归乙方所有。八、本协议执行,不受甲、乙双方机构、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改变,双方须认真履行,不得违约。

山地承包协议,甲方:厦门x乙方:厦门y鉴于,甲、乙双方共同确认:1、甲方与发包方签署了《厦门市山地承包合同》(下称 山地承包合同 ),并已经依法取得厦门 的林权及相关权益;2、乙方有意完全受让甲方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用于经营国家法律准许的茶叶生产基地项目。本着诚实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上述林权及相关权益的概括转让事宜,甲、乙双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合同法》等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共同遵守:一、转让标的即甲方基于山地承包合同取得的山地部分山林地的林权及全部相关权益,具体包括:1、甲方承包厦门 所取得的全部林权,承包期限 ;2、甲方承包上述山林地所取得的地上物所有权,地上物包括但不限于 等;3、甲方的全部先期投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设施、道路设施、固定设备、土地肥力投入等。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乙方充分认可甲方对上述山林地的大量前期投入,并同意按照以下方式支付转让价款:1、乙方地上物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款 万元人民币,并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内付清;2、林权转让款分期支付,具体支付安排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每年每亩 元支付,并于每年 月 日前按年支付。三、上述山林地的用途1、于用作茶叶生产基地项目。2、乙方有权以转包、出租、转让、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转上述山林地,有关手续由乙方自行办理,甲方应予以必要之协助。3、乙方上述山林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盈亏与甲方无关。四、。

山地承包协议,连云港赣榆县大赤涧村的听众向《政风热线》反映,他们承包了村里的荒山,1998年签合同,期限30年。今年2月3号,村里说山地卖给外地人1800亩,让村民把树全砍光,房子、猪圈全部拆除,群众向镇党委,市信访局反映,一直没有回音。 省农林厅在接到听众的反映后,直接派员到当地了解情况。事情的基本情况是:大赤涧村由赤涧一村、赤涧二村、赤涧三村三个自然村合并而成,现有村民小组16个,农户1003户,人口3549人,耕地面积3600亩,山荒地2500余亩。反映人在1998年2月承包村集体山荒地22亩,期限30年,与村委会签订了书面承包合同并经镇农经部门鉴证。 经查,大赤涧村于1998年2月份将2500余亩山荒地发包给了本村106户农户,期限30年,分别与承包户签订了书面承包合同并经镇农经部门鉴证。2006年底,黑林镇党委、政府引进一个外商投资项目种植板栗,外商经过考察决定将投资项目放在大赤涧村,大赤涧村经过村干部会议通过1500亩山荒地发包给韩国人种植板栗,由各村民小组长通知到原承包户。2007年2月3日,村支部书记帮韩国外商联系了3台挖掘机在山荒地上挖了一条长300多米、宽1米左右的界沟,因原承包户到县、镇上访,韩国外商于2月5日下午停止施工。2007年春节村干部会议,传达了县,镇精神,明确外商投资的项目不再搞并恢复原状,原承包合同继续有效,并由各村民小组长负责通知到原承包户。 调查组在调查核。

山地承包协议,乙方:游仙村村民张军锋为了加强本村经济发展,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与时俱进,抓好创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经支村两委研究决定,将本村牛圈沟红果树地承包给村民张军锋进行发展特种养殖,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甲方将牛圈沟红果树地提供给乙方作为养殖基地,山岗—石头圪埌一带林地作为活动放养区。二、承包期限为10年,即2011年3月1日—2021年3月1日止。三、交款方式:2011年3月1日2016年3月1日为试验发展期间,乙方一次性上交甲方租金1000元;2017年3月1日—2021年3月1日,乙方分年度每年3月1日前一次性上交甲方租金1000元。四、双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要为乙方提供有关政策信息,承租期内不得干扰乙方正常生产。2、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乙方在放养区内不准毁坏林木和搞其它经营。3、放养区内如果甲方要进行规划利用,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不付任何经济损失。五、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策变动,影响集体规划,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必须服从,但甲方要为乙方另选场地并赔偿搬迁损失。六、租赁期满后,承租方仍要租赁经营时,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承租权利。七、本合同解释权归甲方,未尽事宜另行协商。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受法律保护,甲乙双方互不违约,否则支付对方租金50%的违约金。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鉴定单位各执一份。甲方:芹池镇游仙村民委员会法人代表:乙方:游仙村村民:。

山地承包协议,我的《山地承包合同书》有效吗广东-清远12 29 20:46悬赏 0发布者:房三贵 回答:(1) 我的《山地承包合同书》有效吗我村委(管理区)有两块丢茺20多年的高山地,一块90亩好地,一块120亩差地。今年经协商同意租给我,10月份我与村委以12元/亩签定了承包合同(管农林的副镇长也签名),一式三份。我准备去开发时,村委书记的远房堂哥房一贵已经正在开发90亩的地。当时村委书记说会好好做房一贵的思想工作,叫我先去做120亩的地。但房一贵一直没停止工作。现在两块地都开好了。我提出愿意补尝房一贵的一万多元开发费用。但书记说房一贵不愿意接受我的补尝费用,他也要承包这两块地。书记提出,为了公平,要什一人做一块地,要什以竟标方式解决。但我不同意。前两天房一贵已经去村委报名竟标。我没去报名。因为竟标会提高租金,但我又不想放弃,请问我能以这份合同书争取这两块地吗,如果能,我又应该怎么做才能尽快拿下,不然会耽误我明年春种树。谢谢!不过不好意思我不能给你悬赏分了,因为我的悬赏分已经是0附有合同书;租用林地合同出租方:清远市连南县三排镇沙龙村委会(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清远市连南县三排镇沙龙村房三贵(以下简称乙方)为发挥弃荒林地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条的有关林地使用权转让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按平等互惠的原则,甲方同意将甲方的两辐荒山林地使用权出租给乙方营造商品林、经济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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