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 探矿权 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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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权 探矿权 区别,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取得勘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探矿权人。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利。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采矿权人。国土资源部咨询副主任李裕伟先生认为对于同一个矿产地,说起采矿权,人们总觉得它的价值要高于探矿权,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在法律的层面,探矿权和采矿权是有区别的;但在经济的层面,探矿权与采矿权并无区别。那么从法律层面来讲,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区别主要有哪些呢?(一)取得方式不同取得采矿权的方式有三种:1.先申请探矿权,经探明矿产资源储量后申请成为采矿权;2.通过采矿权主管部门组织的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竞争取得;3.通过其他采矿权人转让转让采矿权而取得。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而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采矿权可以转让,受让人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取得探矿权的方式有三种:1.直接向矿产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取得,此种方式遵循申请在先的原则,先申请先得;2.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

采矿权 探矿权 区别,guba.eastmoney.com/look,000571,7011696671.html一、探矿权与采矿权的区别 (一)探矿权概述 1、探矿权的定义 根据《矿产资源法》和《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取得勘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探矿权人。探矿权人有权在划定的勘查作业区内进行规定的勘查作业,有权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 2、探矿权人的权利义务 根据 《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探矿权人的权利义务如下: (1)探矿权人享有下列权利: 在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进行勘查活动,其他人不得在其范围内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活动; 优先取得勘查作业区内矿产资源的采矿权; 依法转让探矿权; 依法申请探矿权保留; 自行销售勘查中按照批准的工程设计施工回收的矿产品,但是国务院规定由指定单位统一收购的矿产品除外; ………… 探矿权人行使上述权利时,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经过批准或者履行其他手续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探矿权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缴纳探矿权使用费; 依法申请探矿权的变更

采矿权 探矿权 区别,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取得勘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探矿权人。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利。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采矿权人。 国土资源部咨询副主任李裕伟先生认为对于同一个矿产地,说起采矿权,人们总觉得它的价值要高于探矿权,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在法律的层面,探矿权和采矿权是有区别的;但在经济的层面,探矿权与采矿权并无区别。那么从法律层面来讲,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区别主要有哪些呢? (一)取得方式不同        取得采矿权的方式有三种:       1.先申请探矿权,经探明矿产资源储量后申请成为采矿权;       2.通过采矿权主管部门组织的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竞争取得;       3.通过其他采矿权人转让转让采矿权而取得。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而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采矿权可以转让,受让人办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成为采矿权人。         取得探矿权的方式有三种:         1

采矿权 探矿权 区别,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取得勘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探矿权人。探矿权与采矿权作为矿业权体系的基本单元,矿业权的整体特点反映出二者的共性,如二者均是国家对矿产资源所有权所派生出的子权利,其终目的均是对矿产资源的利用和收益,二者的取得变更均须遵循严格的要式主义等。但二者在时间轴上处于不同位置,探矿权作为采矿权得以终实现的前置性权利,而采矿权则是实现探矿权终目的的必要延续。因此,二者在紧密相联的同时,又不可避免的呈现出相互区别的个性: ,权利主体而言:在中国,探矿权主体具有一元性,只有符合法定主体资格的地质队方可成为探矿权主体;而采矿权主体具有多元性,只要符合法定主体资格,无论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成为采矿权主体。但是,在特殊的情况下,对于一些特别复杂的,难以正规开采的矿床,可以采取边探边采或滚动开发的方法。在边探边采的情况下,探矿权主体与采矿权主体即合二而一。 ,权利内容而言:探矿权是矿产资源勘探工作阶段的权利,其内容是对矿产资源进行普查、详查和勘探;而采矿权则是对矿产资源开采工作阶段的权利,其内容包括采掘矿产资源并获得

采矿权 探矿权 区别,随着通货膨胀预期的升高,矿产资源股高潮迭起,“疯狂的石头”是对这种现象的直接的反应,但是,在挖掘资源股中,有的具有探矿权、有的是采矿权,其区别和联系在那?探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勘查矿产资源的权利。取得勘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探矿权人。采矿权是指在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和获得所开采的矿产品的权利。取得采矿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称为采矿权人。国土资源部咨询副主任李裕伟先生认为对于同一个矿产地,说起采矿权,人们总觉得它的价值要高于探矿权,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在法律的层面,探矿权和采矿权是有区别的;但在经济的层面,探矿权与采矿权并无区别。那么从法律层面来讲,探矿权和采矿权的区别主要有哪些呢?(一)取得方式不同 取得采矿权的方式有三种:1.先申请探矿权,经探明矿产资源储量后申请成为采矿权;2.通过采矿权主管部门组织的招标拍卖挂牌方式竞争取得; 3.通过其他采矿权人转让转让采矿权而取得。因企业合并、分立,与他人合资、合作经营,或者因企业资产出售以及有其他变更企业资产产权的情形而需要变更采矿权主体的,经依法批准,采矿权可以转让,受让人办理变更登记

采矿权 探矿权 区别,对于同一个矿产地,说起采矿权,人们总觉得它的价值要高于探矿权,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在法律的层面上,探矿权和采矿权是有区别的;但在经济的层面上,探矿权与采矿权并无区别。首先我们需要引入矿产资源资产(以下简称矿资产)的概念,它同这宗资产是在探矿权名下还是在采矿权名下无关。譬如说有一宗煤炭资源的矿产资源资产,经评估其价值为2000万元,那么不论该资产是作为探矿权出让,还是作为采矿权出让,其价值均应为2000万元。正是因为在我国的矿产资源法规体系中没有引入矿资产的概念,而是用矿业权代表矿资产,具体讲是用探矿权和采矿权代表矿资产,这使得“矿业权”一词具承担了双重责任:其一是矿产资源的法律保障,其二是矿产资源的资产实物。基于这种把矿产资源的法律属性和经济属性混合成一个词的现实,于是“矿业权”既作为一种权属在政府部门审批,又作为一种资产在市场上转让,但到底在什么情况下矿业权是权力的代表,什么时候是资产的代表,人们很难说得清楚。在许多情况下是其权力属性与资产属性混在一起,从而导致政府行为与市场行为混在一起,不利于政府清晰地执行其矿产资源的行政审批和资产监管职能。国外矿业权和矿产资源资产是两个概念,用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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