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5万吨磷酸法活性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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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5万吨磷酸法活性炭项目,项目名称:**怀**三达活性炭有限年产*****吨磷酸法活性炭技改工程项目项目概况:该项目以木屑、磷酸等为原辅材料,采用磷酸法生产活性炭,通过改扩建工程后,形成年产活性炭*****吨(淘汰年产****吨氯化锌法活性炭生产线,保留年产****吨磷酸法活性炭生产线,扩建年产****吨磷酸法活性炭生产线),项目技改后合计年产*****吨磷酸法活性炭),总投资为****.**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万元,占总投资的*.**%。(中国招标编辑)。

年产1.5万吨磷酸法活性炭项目,江西创瑞炭业有限年产6000吨磷酸法活性炭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次公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为充分了解江西创瑞炭业有限年产6000吨磷酸法活性炭建设项目周边社会各界对该工程建设的意见,更好做好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次信息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江西创瑞炭业有限是一家专门从事磷酸法活性炭成品生产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拟投资1.2亿元,将现有厂区搬迁南城县河东工业园内(东经116°37′53″,北纬27°29′44″),并终形成年产1.2万吨磷酸法活性炭的生产能力(其中一期为6000吨),本环评仅对一期工程进行评价,故生产能力取6000t/a。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为50665.1平方米(约合76亩),新建总建筑面积为41684平方米,建、构筑物占地面积20379平方米,建筑系数40.1%,0.82,道路及硬地面积12717平方米,绿化面积7600平方米,15%。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活化车间、成品处理车间、尾气处理塔区、成品仓库、木屑仓库、锅炉房、综合办公楼、宿舍等。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评价范围内无名胜古迹、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重要环境敏感点。项目选址符合基地规划,选址合理。。

年产1.5万吨磷酸法活性炭项目,1.1建设项目地点及相关背景 活性炭是黑色粉末状或颗粒状的无定形碳,主成分除了碳以外还有氧、氢等元素。活性炭在结构上由于微晶碳是不规则排列,在交叉连接之间有细孔,在活化时会产生碳组织缺陷,因此它是一种多孔碳,堆积密度低,比表面积大。作为疏水性吸附剂,活性炭具有对非极性物质有选择性吸附的特性,还具有由碳表面的官能团产生的催化作用和碳本身作为反应物质的性质。活性炭的成品包括粉末炭、造粒碳和破碎碳等。品种繁多的活性炭,广泛应用于几乎所有的国民经济部门和人们的日常生活,包括液相脱色、脱臭精制、上下水净化、气相吸附、溶剂回收、空气净化、香烟滤嘴、贵金属催化剂的载体等。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质量的提高,活性炭在环保和净水等领域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无论在国际和国内都有十分广阔的市场前景。 为有力地推动了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江西辉龙活性炭有限拟选址于星火化工园区内建设年产5000吨磷酸活性炭项目。项目总投资5500万元,占地面积12634.94m2。 1.2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生产工艺、生产规模、建设周期和投资(包括环保投资),并附工程特性表 1.2.1主要建设内容 1.2.2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生产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及公用工程。 主体工程:包括木屑烘干车间、活化车间位于厂区西面,成品烘干车间、凉碳池位于厂区东北角、浸渍车间位于厂区西北角。 储运工程:为了方便存储。

年产1.5万吨磷酸法活性炭项目,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向我厅提出了上市环保核查申请,并提交了上市环保核查技术报告、上市招股说明书等相关材料。 根据环保部《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申请上市或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工作的通知》(环办〔2007〕105号)要求,确定本次环保核查的范围为该及其全资子福建省荔元活性炭实业有限以及年产1万吨木质活性炭连续化生产线扩建项目、技术研发等募投项目;核查时段为2007年1月2009年12月。 经核查,该基本符合上市环保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上述核查结果在我厅站上公示10天。公示期间,我厅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厅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公示日期:2010年1月28日 2010年2月6日 公示期间设立下列举报电话和信箱: 电话:0591 28379873 传真:0591 87868158 通讯地址:福州市福飞南路138号 邮编:350003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福建省环保厅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八日附件:福建元力活性炭股份有限上市环保核查范围。

年产1.5万吨磷酸法活性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福建省恒翔炭业有限年产5000吨磷酸法木质活性炭项目拟建于南平市松溪县郑墩镇夙屯村,占地面积约25亩,总投资1600万元。以磷酸和木材加工企业的剩余木屑为原料,采用磷酸法生产木质活性炭。项目达产时企业定员为32人左右,全年工作日330天,三班运转,每班工作8 小时。技术管理人员按一班制工作。本项目位于松溪县郑墩镇夙屯村,四周均为山体,距离较近的敏感目标为距离项目东侧边界约560m的夙屯村,距离项目北侧边界约1000m的际下村、距离项目北侧边界约820m的桥头村和距离项目东侧边界约230m的松溪。根据环境现状监测,项目所在地及周边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均能够满足相应标准要求,根据预测估算,项目实施后各个敏感目标的大气、水、声环境均能够满足相应质量标准。本项目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后,根据预测结果,对周边环境和敏感目标的影响较小,在可接受的范围内。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合理。根据本项目平面布置可知,项目厂区生产工艺流程划分,有以下优势:1)满足生产工艺流程的要求,对生产装置、建构筑物、运输道路等布置合理。2)满足节约用地要求,充分利用场地,各种间距合理,各生产区和主要建构筑物布置紧凑。3)根据厂内外运输要求,厂内道路与厂外道路能合理衔接。4)适应厂区自然条件,结合地形地貌、风向、朝向等自然条件。从以上分析可得出,从行业生产需要角度和环境卫生角度方面考虑,本项。

年产1.5万吨磷酸法活性炭项目,一、项目名称:1.2万吨活性炭搬迁二、项目建设地点:南城县河东工业园区化工集聚区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活性炭的生产销售四、项目建设规模:项目建设面积4.2万平方米,总投资为1.2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8000万元,流动资金40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五、项目建成后,预计年销售收入1.6亿元,实现税金400万元,纯利润达1000万元。六、在你项目建设中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本省规定,尽快落实项目建设条件,项目建设要求严格按照环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要求进行。 七、本备案文件有限期一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备案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年产1.5万吨磷酸法活性炭项目,尊敬的会员: 您好!导航新版站于2011年1月正式上线以来,运行良好!拟于2012年5月16日凌晨12:00正式关闭老版站。特此通知!如需帮助,请拨打咨询电话:010 88370166 8911. 导航 2012 05 03。

年产1.5万吨磷酸法活性炭项目,玉山县前进活性炭有限责任年产4500吨磷酸法活性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事前公示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玉山县下镇毛宅村,占地面积15000米2。项目以木屑和磷酸等原辅材料,采用磷酸法生产工艺生产活性炭,炭化活化采用回转窑生产,主要工艺流程为筛选、浸渍、炭化、活化、漂洗、烘干、粉碎等。生产规模为年产4500吨活性炭,项目总投资103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1万元。二、项目产生的污染和采取的环保措施建设单位委托九江市环境科学研究所对该项目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并通过了上饶市环境工程评估组织的专家评估。项目对生产废水采用中和絮凝沉淀处理,生活污水采用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对炭活化炉、烘干炉烟气采用冲击式水浴除尘装置处理,工艺废气采用水喷淋、尾气加碱液吸收后经30米烟囱排放;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按规定处理处置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按规定处理;对噪声防治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措施。为加强环境风险防范,降低环境风险,建立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可行,在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污染排放可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和玉山县环保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我局拟对该项目进行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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